安徽省防伪税控系统升级的通知
点击数:12512015-04-22 11:45:51 来源: 合肥公司注册|合肥注册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件代办|合肥壹隆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税务总局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为保障系统推行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国税机关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工作中,对于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得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
二、各地国税机关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管理,对服务单位发生搭售设备和软件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要采取必要措施严肃处理。
三、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存量小规模纳税人,可暂继续使用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各地国税机关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等纳税服务工作,保障系统推行工作平稳有序。
一、各地国税机关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工作中,对于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得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
二、各地国税机关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管理,对服务单位发生搭售设备和软件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要采取必要措施严肃处理。
三、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存量小规模纳税人,可暂继续使用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各地国税机关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等纳税服务工作,保障系统推行工作平稳有序。
下一篇: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上一篇:合肥创业资助专项资金政策内容
- 捷税宝财税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 2023 版权所有 | 网站技术支持:道维网络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港汇广场B座1502室 祝经理:13335519358